12月21日,中国蜂产品协会会长罗梦传表示,《蜂蜜》国家强制性标准对逐步实现蜂蜜标准与国际接轨,进一步规范蜂蜜市场秩序,加强蜂产品行业管理,提升我国蜂产品整体水平,提高蜂产品在国际、国内市场竞争能力,保护蜂产品消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。
《蜂蜜》新国家标准已于今年10月26日正式发布,生产企业从2006年3月1日起,流通领域从2006 年6月1日起分别执行新标准。
罗梦传认为,《蜂蜜》新国标的发布实施为打击蜂蜜造假和假冒蜂蜜产品的不法行为,解决蜂蜜产品生产企业存在的企业标准水平低、产品名称混乱、标识标注不规范等突出问题,规范蜂蜜产品的生产和经营,维护蜂蜜产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。
为了与国际标准接轨,《蜂蜜》标准对蜂蜜的定义采用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对蜂蜜的定义,并对蜂蜜产品的命名也做了严格的规定:可以用蜜源植物的名称、蜂蜜的加工工艺、蜂蜜的颜色、酿造蜂蜜的蜜蜂种类名称等或以上名称的组合来为蜂蜜产品命名,而不能采取其他的方式对蜂蜜产品命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