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共合肥市委、合肥市人民政府合发[2014]9号《关于表彰合肥市2011—2013年度先进单位、先进集体、劳动模范(先进工作者)的决定》日前印发,2011年来全市上下在市委、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,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、省政府的决策部署,解放思想、抢抓机遇、开拓奋进、扎实工作,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,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、先进集体和先进模范人物,为表彰先进,弘扬典型,进一步调动和激励全市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加快推进“大湖名城、创新高地”建设,市委、市政府决定授予80个单位“合肥市先进单位”、100个集体“合肥市先进集体”和100人“合肥市劳动模范(先进工作者)”荣誉称号,并予以通报表彰。